1、《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施工准备: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
5、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的建设越来越重要。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国家制定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2-2002),下面将详细介绍该规范的操作步骤。
6、《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基本规定:给水排水管道工程应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相关规范标准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施工资料进行,并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深入沿线进行勘察,做好施工准备;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并正确处理施工中的废料。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土方与地基处理1。
1、在验收给排水工程时,我们需要遵循哪些验收标准?保证项目 (1)各材料器具设备等必须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满足设计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复核同意在指定位置使用的产品(本条适用于水电安装各分专业)。(2)各系统试压结果,压力符合设计要求,无渗漏。
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97(以下简称原“规范”)颁布执行已有11年之久.对我国给排水管道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3、室外给排水施工验收规范主要包括材料检查、施工质量、管道安装、水压试验和回填土等方面。这些规范确保了室外给排水系统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在材料检查方面,验收规范要求对所有使用的管材、管件、阀门和其他附件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4、给排水工程验收规范如下:1?.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
5、《建筑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本规范主要规定了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程序和组织应按照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的规定执行;提出了使用功能的检验和检测内容;列出了建筑企业各分项工程中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检验方法。
6、针对范围---室外给排水管道工程的施工及验收。GB 50141-2008 对应的规范全称为《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城镇公用设施和工业企业中常规的给排水构筑物工程的施工与验收。不适用于工业企业中具有特殊要求的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与验收。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当施工单位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时,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挺出变更设计的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前}应根据旌工需要进行调查研究,并应掌握管道沿线的下列情况和资料t。现场地形、地貌、建筑物各种臂线和其他设施的慵阮。
2、检查给水管道和设备 首先,需要检查给水管道和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管道的铺设、连接、支架、阀门、水表等设备的安装是否牢固、正常运转。同时,需要检查管道的材质、规格、压力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4、管道试验合格后,应进行管道验收,验收时应按照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时应注意管道的质量和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同时检查管道的表面是否平整,无明显凹凸。验收合格后,应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归档。施工安全 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1、附属构筑物:包括雨水口、检查井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的整体完整性。 管道水压试验及冲洗消毒:对管道系统完成安装后的关键测试步骤进行详细描述,确保管道的密封性和水质安全。1 工程验收:这部分阐述了工程验收的程序、标准和验收后的维护管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4、室外管道应按通信管道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4各种铁件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不得有歪斜、扭曲、飞刺、断裂或破损。 5铁件的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0.3缆线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使用的电缆和光缆型式、规格及缆线的防火等级应符 合设计要求。
5、建筑企业包括从事铁路、公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机场、运动场、房屋等土木工程建筑活动,从事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活动,从事对建筑物内、外装饰装修的设计、施工和安装活动的企业。
6、省、部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分中心认证的证书或有效核准文件扫描件;国家级工法的认定文件、专利技术的认定证书扫描件;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扫描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
住建部负责检测。该规范是经建设部于1997年10月5日批准,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在修订过程中,规范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业金属管道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该规范的发布机构和修订过程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其进行检测和监督的职责。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六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6]136号)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和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在《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
第二十条 金属软管压力及泄漏性试验应参照《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及《石油化工有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01-2002)执行。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理部门应对使用部门金属软管的使用维护、定期检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GB50184-2011《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时间2011年10月1日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实施时间2014年5月1日。
其中,第0.1(2)、6(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1997同时废止。《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大于42MPa,设计温度不超过材料允许使用温度的工业金属管道工程的施工。
《聚乙烯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63-95)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施工规范》(GB50235-8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等国家有关现行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修订后的《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本规范)定位于指导全国各地区进行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工作的通用性标准,需要明确施工(含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对检验与验收的工程项目划分、检验与验收合格标准及组织程序做出具体规定。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考核制度。建筑工程应该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
3、《GB 50268-200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10 排水通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5、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2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